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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省泰山医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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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招聘网2022年07月19日讯: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泰山医院是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省直三级老年病专科医疗机构,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干部疗养保健基地,是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泰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医院占地面积160余亩,建筑面积7.2万?O,职工近600人,编制床位726张。2022年,医院投资2.1亿元新建业务楼和配套楼,项目即将完投入使用,项目完成后,全院总床位数将突破1200张,其中医疗床位800张,疗养和养老床位400张。

  医院开设11个内科科室(心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内科、内分泌科、神经内科、老年病科、睡眠医学中心、眩晕脑血管病中心、中西医结合科(中西医结合肺病科)、肿瘤内科);6个外科专业(普通外科、骨外科、泌尿外科、胸外科、麻醉科、疼痛科);开设疗养保健部、重症医学部、健康管理中心等业务科室,同时设有功能齐全、设备先进的医技科室。中西医结合科(中西医结合肺病科)是山东省“十三五”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单位,重症医学部是市级临床重点专科。

  历经70年的发展,医院逐渐形成以老年病、慢性病为基础,以心脑血管病为重点,以疗养康复为特色,以健康管理为平台,以中西医结合为手段,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养生、养老为一体的综合性的专业化的医疗保健品牌,成为“北京阜外医院心脏重症协作单位”,“北京天坛医院卒中诊疗、眩晕诊疗协作单位”。医院先后与省立医院、齐鲁医院、山东省中医院、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北京武警总医院等建立专科联盟,荣获“全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山东省医院管理先进单位”“全省卫生系统先进党组织”“山东省干部保健工作先进集体”“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山东省三八红旗集体”“泰安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18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人,21人为专业技术岗位,1人为管理岗。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4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4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3人,管理七级及以下岗位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1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应聘初级、管理七级及以下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泰山医院网站(http://www.sdstsyy.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集中报名时间为7月25日09:00-8月4日16:00,未招满的副高级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2年11月30日。医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体检、考察程序,岗位招满即止。面试、体检、考察结果会在医院官方网站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报名方式

  集中报名时间内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登陆山东省泰山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sdstsyy.com),从公告栏内查找报名入口,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上传完整的报名材料后提交报名岗位。后续补充通知、成绩公示、面试、体检考察等各项公示公告均在医院网站公告栏内发布,请注意查看。如个人信息或上报材料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将退回重新填报。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未招满的岗位继续报名的,需电话沟通后根据当时情况决定报名方式。

  (3)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对拟进入组织考察范围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医院官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不再单独通知。截至组织考察开始前第3天的17时,进入组织考察人选仍未向医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组织考察资格。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考察体检范围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的截止时间为组织考察开始之日前一天的9时,届时不再递补。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医院提交下列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②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③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辞职证明材料。

  ④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交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翻译件(由专业翻译机构盖章)等材料,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参加考察,并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

  ⑤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职务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证书或聘用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证明材料。

  ⑥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和成绩单。如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考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⑦招聘岗位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等。

  ⑧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医院网站另行通知。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高级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医院根据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组织笔试、面试工作。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将在医院网站上另行通知,笔试当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医院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医院官网公布笔试最低合格线、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未按照规定时间来院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采取专业测试、实际操作、结构化面试等方式。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实际需求采取组织函询、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按规定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受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或有其他不遵守医院规定行为的,不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符合我院人才引进和青年人才引进政策的,经审核、考察后可享受相关补贴待遇。详见附件2-3。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咨询电话:0538-6232013

  监督电话:0538-6232117

  办公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天外村街3号省泰山医院办公楼二楼人力资源部

  招聘邮箱:sdstsyyzp@163.com

  医院官网:http://www.sdstsyy.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规定执行。

  点击下载>>>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节选版)

  附件3:优秀青年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节选版)

  山东省泰山医院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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